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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市民政局、市场监督局的禁止通告是否人格分裂

岑石 景来律师 2024-04-0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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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两天,南通市民政局、南通市市场监督局的一纸通告刷屏了!不仅上了头条,而且受到了网络铺天盖地的质疑和谩骂。原因是这个通告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祭奠用的冥币、纸钱和其他殡葬用品。

 


南通市通告是3月26号上午11点发布的。大致内容是: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、销售冥币纸钱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。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,并处制造、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

通告发布后,迅速冲上热搜榜,但基本上都是负面的。

 

许多网友纷纷质疑:国家设定清明节假日,而且高速免费,就是弘扬祖先留下的传统文化,让普通人祭奠先烈,寄托思念,这怎么是封建迷信呢?

 

还有的网友说,如果认为殡葬用品是封建迷信物品,那么古建筑和古书籍,还有南通的古寺庙是不是也是封建迷信活动的物品呢,是不是都应该损毁掉呢?

 

南通市的广大市民纷纷到通告页面进行留言,一边倒的质疑、批评,大部分都是冷嘲热讽。甚至有人直接吐槽说这样搞,干脆取消清明得了。

 

由于大量留言不友好,以至于《南通发布》发布该通告的评论区被迫关闭。

 

笔者认为,南通市通告的初衷也许是好的,目的是为了推行文明祭祀,净化环境。但是,这个通告内容存在两大硬伤,以及一个无法弥补的大bug(漏洞)。

 

两大硬伤是:把祭奠中烧冥币、纸钱和其他殡葬用品认定为封建迷信这个定性有何科学依据,二是发布通告明令禁止有何法律依据。

 


笔者先来说第一个硬伤。


对于通告将冥币纸钱一应列为了“封建迷信用品”。很多网友表示不能理解。在评论区,有人留言质疑:“民俗还是封建,到底谁说了算?”

 

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杨成胜从事社会学研究,曾长期关注民俗文化和社会治理的建设问题。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制冥币、烧纸钱是中国传统清明节祭拜仪式的重要内容,是一种民俗形式。冥币纸钱已有多年制作、销售传统,现在我们重视环境保护、讲究城市卫生无可厚非,但纯粹从这个角度出发对民俗文化予以取缔,不是很合适。

 

央广网《看丹观察》也发文指出:焚烧冥纸只是祭扫中的一个环节,谈不上是封建迷信。有关部门可以倡导,但不该以“封建迷信”为由简单粗暴禁止人们焚烧冥纸。这样的管理是机械式、不切实际、缺乏人情味的,应该慎重对待。

 


武汉大学社会学副教授夏柱智则坦言,不能赞同南通此次发布的“禁止全市制销冥币纸钱的通告”。他认为,在社会治理过程中,尊重和包容这些传统民俗文化很重要,不能动辄扣上“迷信”“不科学”的帽子,用所谓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来禁止更是无稽之谈。

 

以上观点,笔者通通点赞。宋代诗人高翥有一篇佳作《清明日对酒》。其中有两句写到:“纸灰飞作白蝴蝶,泪血染成红杜鹃。”可见,清明节扫墓烧纸是中华民族的民俗和传统。


笔者再来说通告的第二个硬伤。通告禁止制销冥币纸钱,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?

 

据《通告》声明,发布此次通告依据的是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殡葬管理条例》《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。那么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,冥币纸钱可以直接被认定为“封建迷信品”吗?

 

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对此发表评论:“不能”。他向记者进一步介绍,关于封建迷信,《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》第四十条仅规定:禁止制造和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。但并未直接将冥币纸钱列为封建迷信丧葬用品。根据我国法律原则,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,南通新规系地方性法规,属下位法,如法律、司法解释等上位法并未做出限制性规定,则下位法不得任意“创造”,更不得做限缩性解释,否则,就属于超过法律规定授权或规定的幅度,所做的法律规定有可能因与上位法抵触而无效。

 

赵律师告诉记者,清明节祭祀烧冥币纸钱,是民俗,在中国民间长期存在,并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。祭祀烧冥币纸钱或许会污染环境,但是这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微乎其微,微不足道,不能动辄拿污染环境说事。在他看来,江苏南通出台的新规虽然是把净化城市环境、倡导文明祭祀作为出发点,初衷是好的,但是该新规一刀切式禁止销售冥币纸钱,明显有悖于民俗,偏离了公众对法规的朴素认知。公众的反对声音之所以大,是因为每制定一项新规,都要彰显民意。新规也好、政策也好,都要有温度,而不是冰冷的。

 

最后,笔者再来聊一下通告的一个大bug。

 

通告发布的当天下午,南通市民政局一工作人员回应称,通告是从市场行为强调禁止制造和销售,并没有说(禁止)使用。

 

工作人员的回应没有说谎,因为通告的内容中确实没有禁止使用这些“封建迷信用品”。但在笔者看来,工作人员的回应以及通告的内容缺乏执法机关最起码的担当,而且也是存在一个大大的bug。

 

笔者认为,南通市民政局、市场监督局的禁止通告与工作人员的许可回应,其实是典型的人格分裂。对此,笔者请问:一:既然禁止生产、销售,那么南通市民从何处取得这些殡葬用品?这样的做法不就是把源头水关掉了,却不禁止老百姓用自来水一样的道理吗?南通民政局会不会告诉南通市民可以到周边的上海、南京、无锡等城市购买?笔者实在不知工作人员能否说出这样的话。然后,笔者想再问二:既然都封建迷信了,你南通民政局为何不明令禁止?是因为法不责众,还是想欲盖弥彰,以回应来“脱裤子盖脸”?

 


大家或许记得另一个热点话题,不过,环节是倒过来的。那就是:现行规定许可生产、销售超标电动车,但却禁止老百姓上街驾驶这类的电动车。悲哉!

 

所以,民政局的这个回应一出来,有的网友笑了,有的网友怒了,更多的的网友骂了。

 


3月27日下午,江苏省民政厅表示,已经关注到南通事件的相关问题。

 

归顺民意,善莫大焉。今天是3月29日,清明节越来越近了。南通的市民在关注着,全国的老百姓都在关注着。

 

笔者是普罗大众一分子,同普罗大众站在一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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